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
药学院自筹经费B系列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与工作职责
B-5管理五级岗(专业学位研究生秘书)。
工作职责:
(一)负责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药学专业学位招生、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课酬发放、社会实践、选导师等);
(二)协助主管领导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宣传和论文答辩工作。
(三)接待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公布、统计用人信息,推荐毕业生等与研究生就业相关的各项工作。
(四)处理学院交待的其他事务。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耐心细致,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富有团队精神,能团结合作;组织能力强;
(三)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以及较高的英语水平;
(四)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有医药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六)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
35周岁。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的应聘材料及
《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中山大学B-5管理岗位申请表》(请点击下载),连同近期免冠照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寄(送)至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药学院110室方老师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专业学位工作秘书”,或发至fangmian@mail.sysu.edu.cn。合则约见,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0年6月23日至2010年7月7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审批
(七)聘用
五、聘后管理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学校
B系列相关规定管理。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
132号中山大学药学院110室
邮
编:510006
联 系
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
84113899
E-MAIL:
fangmian@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