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教师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核工程与核技术
职位:副教授2名,讲师2名(含师资博士后)
三、 招聘条件
(一) 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
学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
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副教授/副研究员,或者有2年讲师/助理研究员任职经历。
4.
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有境外著名大学留学或工作经历者优先;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计算机专业水平测试。
5.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6、
学术水平:外校应聘者,原则上达到学校“百人计划”要求。在应聘前五年内或任讲师以来,需至少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在所从事领域研究水平达到国内先进,研究成果较显著,有一定的学术知名度。近年来,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并有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本专业教材(第二作者以上)。
②中国境内申请者要求主持过一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过一项横向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研究经费不少于20万元);或获得部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二等以上(前三名以内)。
③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承担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工作。
7、
执教经历:具备承担本科生基础物理课程或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及指导研究生的能力与经验,教学效果良好。能保证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每年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二门以上,达到副教授岗位的考核要求并指导研究生。
(二) 应聘讲师职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
学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
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讲师或者有助教任职经历(在学博士生不受此限制)。
4.
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有境外著名大学留学或工作经历者优先;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计算机专业水平测试。
5.
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身心健康。
6.
学术水平: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承担本科生基础物理课程或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的能力。能保证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每年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二门以上,达到讲师岗位的考核要求。具有较好的研究潜力,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第二作者以上)。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
(请从
http://www.sysu.edu.cn/2003/rczp/bgxz.htm下载)。
(
二)其它材料 1、应聘副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内或任讲师以来公开发表的代表作 5 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 3篇)、或代表作3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及学术著作或本专业教材(第二作者以上)1部和2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3篇专家评审论文(一式三份);
2、应聘讲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2 篇或学术著作(第二作者以上)1部和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有关应聘材料给予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7月31日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王彪院长
联系电话:020- 84113293
E-mail:
wangbiao@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