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招聘启事(市场和传媒经理)
发布时间:2009-03-26 点击量:67469次 分享至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成立于2008年,是中国政法大学一个全新的学院。2008年2月,中国政法大学和汉堡大学联合提出组建中欧法学院的申请;2008年9月17日,教育部批准了该申请。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位于中国政法大学的昌平校园,昌平卫星城位于北京市北郊,周边有军都山、长城、明陵、蟒山森林公园和许多历史文化遗址。
中欧法学院赖以成立的基础关系是一个合同网络,包括:中国政府和欧洲委员会的“财务协议”、16所中国和欧洲大学的“加盟协议”、欧洲委员会和汉堡大学的“资助协议”,以及汉堡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组建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协议”。
中欧法学院的使命是,通过倡导比较法学和引进国际社会的法学教育经验,培养熟知中国法和国际法的新一代法律职业人士。
中欧法学院的一切活动将严格遵循非营利原则,因为,它认知这一经验事实:全世界处于引领地位的教育机构,其共性之一就是它们的非营利性。
中欧法学院的潜力来自其师资——一支从中国政法大学和其他15所院校精选的、多元的、与众不同的和具有奉献精神的队伍。
中欧法学院能够有所作为,其基础是中国政府、欧盟、加盟团队、教师和学生的鼎力支持。
我院现公开招聘市场和传媒经理一人,中方经理一人,英文编辑一人。具体事宜如下:
1.市场和传媒经理
1.1 岗位职责
(1) 管理本院网站,包括内容、设计和功能开发;
(2) 构思、草拟和执行本院市场战略;
(3) 针对本院在中国市场上的不同目标群,准备推广材料;
(4) 设计项目推广手册、会议手册和其他印刷物;
(5) 文件(尤其是英文文件)的起草和编辑;
(6) 与相关委员会合作,负责本院期刊(CESL Journal)的排版和编辑;
(7) 负责本院所有对外材料的标识。
1.2 应聘条件
(1)学士学位、全日制本科毕业或更高学历;
(2)有从事市场推广工作的管理层经验;
(3)熟悉网站的管理系统和网络营销平台;
(4)出色的英文语言能力和胜任工作的基础中文知识;
(5)出色的沟通能力。
2.中方经理
2.1 岗位职责
在中方院长的督导下,
(1)管理本院硕士、博士项目招生和教学;
(2)管理本院检察官培训、法官培训和律师培训项目,以及协调各培训项目;
(3) 管理本院研究项目和杂志;
(4) 发展本院公共关系。
2.2 应聘条件
(1)学士学位、全日制本科毕业或更高学历;
(2)有从事教育机构、企业或机关管理工作的经验;
(3)出色的中、英文语言能力;
(4)出色的项目协调能力。
3. 英文编辑
3.1 岗位职责: 担任本院英文文件的审校。
3.2 应聘条件: 英语能力达到受过良好教育的、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士的水平.
4. 申请方式
登陆本院网站(www.cesl.edu.cn),下载《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求职表(市场和传媒经理、中方经理和英文编辑)》,填写后以电子邮件发送至:fangliufang_cesl@cupl.edu.cn, 邮件主题和附件请命名为:姓名_应聘岗位(例:张三_中方经理)。
5. 咨询邮箱: fangjuan_cesl@cupl.edu.cn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