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2010年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于
1984年,是经民政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预了解中国消费者协会具体情况者,请登录http://www.cca.org.cn/。)
因工作需要,经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我会拟招录
2010年应届毕业生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品行端正、诚信可靠,热爱消费维权事业;
2、法学、社会学、统计学等专业,
2010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
3、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合格;
4、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历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强度。
5、身体健康。
二、招聘人员待遇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享受与中国消费者协会正式在编人员相同的政治待遇和福利待遇,不解决住房。
三、报名注意事项
有意者请于
3月26日17:00之前,将个人简历(含近期两寸照片)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英语水平考试证书,公务员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发至指定邮箱
office315@vip.sohu.net。请勿来访和邮寄纸质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