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301医院文职人员招聘启示
发布时间:2008-05-07 点击量:81864次 分享至
解放军301医院(军医进修学院)是全军最大的一所现代化综合性医院、 国家重要的保健基地之一,是全军唯一一所医院办学
单位。医院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医疗设备精良,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全军重点实验室、全军医学研究所、全军医学专科中心,同时拥
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教授。医院下设院本部、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医院先后被评为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
"全国百佳医院"和"全军为部队服务先进医院",2005年被北京市确定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定点医院。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解放军总医院200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文职人员的性质
军队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
二、聘用岗位及要求
1、口腔科(医技)
专业: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医学实验
学历:本科以上
岗位要求:有执业资格者优先。
2、医学美术室(医技)
专业:装潢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
学历:本科以上
岗位要求:掌握平面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装潢设计、产品设计和展示设计、三维动画制作等技能,熟练掌握
Photoshop、Coreldraw、Illustrator、Maya以及网页设计等各种设计软件的应用。有一定医学知识者优先。
3、影视中心(医技)
专业:电视编导、新闻
学历:本科以上
岗位要求:主要从事电视新闻及专题的摄、录、编工作,具有一定的电视稿本撰写、摄像、编辑能力和计算机平面设计、多媒体、
网络基础。
三、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本院聘用制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也可应聘
如被聘用,需先解除原聘用合同。
2、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军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3、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任职资格;国家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护理、医技、药剂专业岗位,
应聘对象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必须在注册有效期内。
4、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6、语言条件。汉语普通话基本标准。
下列人员不作为招聘对象: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以下(含本科)的委培生和"招生并轨"改革前的自费生,
以及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本科(含本科)以下毕业生;军队退出现役的干部。
详细办法参照《解放军总医院文职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四、聘用合同的期限
从社会流动人才中聘用的文职人员的聘用期限原则上为2年,试用期3个月;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聘用的文职人员的合同期限
,有见习期的6年,没有见习期的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聘用的本科(含本科
)以下学历的文职人员,原则上有12个月的见习期,试用期计入见习期。
五、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1、文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参照北京市同类事业单位相同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具体标准按照《解放军总医院文职人员生活福利待
遇暂行办法》执行。
2、文职人员在军队单位聘用的时间计入其工作年限(工龄)。
3、文职人员的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租补贴,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住房补贴
房租补贴随工资发放。
4、医院及其文职人员依法参加医疗和失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医院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5、文职人员工作用车、休假、探亲办法,按照同等岗位现役文职干部的有关政策执行。
六、基本业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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