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件
中矿大京人字〔
2009〕26号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申报工作已经结束,为了规范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
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较强的科研攻关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非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六级(简称
CET6)水平或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水平应达到专业八级水平。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学历学位要求
1.教师岗位拟接收毕业生应为博士研究生(我校未设立博士点的学科可适当放宽至硕士研究生,但须为“
985工程”重点院校、国家重点学科、综合条件突出的毕业生),对于有培养前途的我校优秀硕士研究生,学院推荐,经校长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破格录用;管理、教辅、附属等非教师岗位及辅导员岗位拟接收毕业生原则上应为硕士研究生,确需本科学历的岗位,应从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等学校的优秀毕业生中选拔。
2.拟接收毕业生的本科和最高学历学位应从列入国家“
211工程”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中科院直属院所获得,各级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可或缺。
3.为改善教师队伍学缘结构,拟接收博士研究生的三级学历教育原则上不得在同一培养单位(我校优势学科或“
985工程”重点院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接收我校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接收博士研究生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培养方式及生源要求
1.拟接收毕业生的各级学历必须为全日制计划内统招生,原则上不接收自筹生,专业学位、同等学历学位、定向生、委培生、成教生及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接收之列。
2.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对北京生源的接收计划不得低于毕业生接收总计划的
20%。各用人单位在考察毕业生时应统筹考虑京内京外两地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北京生源毕业生;特需本科岗位的毕业生应为北京生源。
(四)年龄要求
为优化我校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年龄结构,拟接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
28周岁,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教师岗位
1.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于
2009年12月10日前,将《教师岗位申请表》(详见附件2)纸介版或电子版送(寄)交用人单位即各相关学院。
2.各学院按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不小于
3: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后,通知初选人员提交《教师岗位申请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已获各级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提前攻博人员应提供“提前攻博证明”。学院对应聘材料认真审核后,将原件退还本人,将复印件留下。
3.各学院于
2009年12月20日前(第一批)或2010年3月20日前(第二批),将审核通过初选人员应聘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院公章)及《初选2010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报人事处审核。
4.人事处将审核通过初选人员材料返回学院,并通知学院填写《初选
2010年度入校人员综合考评工作一览表》(详见附件4)及综合考评相关事宜。
5.学院成立综合考评工作小组,通过面试、笔试、试讲等方式对初选人员进行考核。考评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系主任、学科带头人及人事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评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
6.学院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提出拟录用人选,并于
2009年12月30日前或2010年3月30日前,将《拟录用人员申请表》(详见附件5)、《拟录用毕业生基本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6)及拟录用人选应聘材料报人事处。
7.人事处审核各学院拟录用人选,并将审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8.人事处将审定结果通知各学院。
9.学院通知录用人员体检、签定就业协议等相关事宜。
(二)非教师岗位
1.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于
2009年11月30日前将《非教师岗位申请表》(详见附件7)纸介版送(寄)交人事处。
2.人事处按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不小于
5: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后,通知初选人员提交《非教师岗位申请表》(电子版)、《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已获各级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人事处对应聘材料认真审查后,将原件退还本人,将复印件留下。
3.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对初选人员进行审核,并按不小于
3:1的比例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后,于2009年12月上旬通知初试人员及初试相关事宜。初试以笔试方式进行,由人事处负责组织。
4.学校成立招聘毕业生考核工作小组,通过面试和答辩方式对笔试通过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以下简称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领导、人事处、组织部、纪委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复试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拟于
2010年3月初另行通知。
5.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用人选。
6.人事处通知拟录用人员体检、签定就业协议等相关事宜。
四、其他说明
(一)计划落实与生源要求
学校拟于
2010年1月份和4月份召开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讨论应届毕业生接收工作。各用人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2010年毕业生招聘工作,既要做到录用与申报计划一致(学历一致、专业一致、岗位一致),又要统筹考虑北京和外地生源(毕业分配之前已具有北京常驻户口者为北京生源,否则均为外地生源)的比例,在确保京内生源的接收计划原则上不低于毕业生总接收计划的20%比例的前提下,各用人单位可灵活掌握《需求计划表》中的生源要求。各学院所需辅导员、实验员、教学秘书和行政秘书岗位人员原则上从本学院毕业生中招聘。
(二)材料审核与综合考评要求
接收品学兼优、高素质的应届毕业生,是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暂行办法》(中矿大京人字〔
2008〕4号)文件及本通知要求选录毕业生,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应届毕业生接收工作,严格把握资格审查入口关及初选人员的材料审核,并对综合考评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教师岗位(不含辅导员和实验员)专业性强,学历层次高,材料审核和综合考评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管理、教辅、附属等非教师岗位及辅导员岗位对综合能力要求较高,招聘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须参加笔试和复试且成绩良好,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拟录用人员还需参加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的相关专业技能的考试或实习。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按《需求计划表》中的联系方式将应聘材料送(寄)交相关学院;各学院按招聘程序及时间要求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应聘材料及各种表格(包括附件
3、附件4、附件5、附件6)送交人事处(1号办公楼102室),同时将各种表格的电子版通过E-mail发送至rsc@cumtb.edu.cn;应聘非教师岗位人员按《需求计划表》中的联系方式将应聘材料送(寄)交人事处。
2.为方便人事处材料汇总和及时查收电子文本工作,请各学院在填写各种表格时保持表格列宽原状,并在提交电子文本后电话告知人事处。联系人:刘凤琴、胡丹萍,联系电话:
62331832、62339138。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2.
《教师岗位申请表》
3.
《初选2010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4.
《初选2010年度入校人员综合考评工作一览表》
5.
《拟录用人员申请表》
6.
《拟录用毕业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7.
《非教师岗位申请表》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二○○九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