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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深圳市委党校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5-27  点击量:68030次  分享至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深圳市委党校招聘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公告
为适应我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学科带头人2名和学科骨干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学科带头人职位
党建学科负责人,专业要求: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政治学学科负责人,专业要求:政治学理论。
(二)学科骨干职位
统一战教理论学科教师,专业要求: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
共产主义运动;
政治经济学学科教师,专业要求:理论经济学;
经济管理学科教师,专业要求:应用经济学;
行政管理学科教师,专业要求:行政管理或社会学。
二、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教学、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学科带头人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学科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有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系统工作经历者优先),并具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人选条件(详见附件二),年龄在50周岁以下。
条件特别优异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学科骨干要求
1.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学科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有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系统工作经历者优先),并具深圳市后备级人才人选条件(详见附件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条件特别优异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配套政策
招聘工作结束后,如与我校达成工作意向或已接受聘用,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深府[2008]203号),填写《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获得地方级领军人才或后备级人才认定证书后,人选进入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库,并享受各项配套政策(如住房补贴、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学术研修津贴等)。详见附件三。
四、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和资格初审。2009年5月25日至2009年6月5日,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二)试讲。时间定为2009年6月16日,应聘人员每人试讲50分钟。
(三)确定面试人员和资格复审。依照试讲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四)面试。主要考评应聘人员从事“学科带头人”或“学科骨干”工作所必需的素质,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职位的适应程度。
(五)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按照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60%和4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的综合成绩,依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考察对象。
按规定组织考察。经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决定聘用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纪律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在竞聘过程中舞弊或弄虚作假的应聘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09年5月25日至2009年6月5日。邮寄资料报名的截止时间,以收到报名材料的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可通过网上报名、传真或邮寄资料等方式。邮箱:zmh@szps.gov.cn或luojq@szps.gov.cn;传真电话:0755—82768997;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市委党校办公室903或909室;邮编:518034
联系人:朱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755—82768823、82768879
报名材料:填写《深圳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可在中共深圳市委党校网(网址:www.szps.gov.cn)下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招聘条件所列项目材料、学术成果、现任职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2009年5月22日
点击下载:深圳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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