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普陀区局教育局
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补充
2010学年师资需求,决定在高校毕业生中招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拥护党的领导
,有志于教书育人,能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为社会服务意识。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三)
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就业的历届毕业生放宽到2008、2009届(须有省教育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所学专业基本对口,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不限。
(四)
户籍要求:应聘义务教育段(初中、小学)教师,要求本人或家庭为舟山户籍(父母或配偶,不包括在读学生的学校临时户籍);应聘高中和幼儿园教师,户籍不限。
二、招聘计划
(一)义务教育段(初中、小学)招聘
28名:语文5名、数学4名、英语1名、科学4名、社会2名、体育5名(其中游泳特长1名)、音乐4名(其中舞蹈特长1名、铜管乐特长1名)、信息3名。
(二)幼儿教育招聘
5名。
(三)高中段教育招聘
3名:普陀中学语文1名、物理1名,其他高中生物1名。
(四)最终聘用名额视报名和考试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
3013700,区人劳社保局:3012510,区教育局:3028008。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工作
义务教育段学校、幼儿园、高中生物教师招聘考试由区人劳社保局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普陀中学招聘考试由学校单独组织。
(二)应聘报名
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邮寄自荐材料和现场报名等形式,要求提供本人基本情况、联系电话和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报名材料寄送到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海莲路
80号603室,邮编:316100,电子信箱:jwrsk@mail.ptec.gov.cn,联系电话:0580-3015454。报名暂定于2010年4月16日结束。已经收到的报名名单将定期公布。
应聘普陀中学教师岗位请直接向普陀中学报名,普陀中学地址:舟山市普陀区灵秀街,邮编:
316100,电子信箱:zm@mail.ptec.gov.cn,联系电话:0580-3822848。
(三)资格复审
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二天到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到,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家庭户口簿等)、学历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与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具体须提供材料届时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