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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余姚市劳动仲裁院等事业单位2008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9-18  点击量:67940次  分享至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余姚市劳动仲裁院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单位、职位、指标及专业要求

  二、招聘范围、对象

  户籍不限,40周岁以下,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要求并于本公告公布之日以前毕业的研究生。

  已具有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和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报考。

  三、应聘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现场报名:于本月25日一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 (境外学历的还须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到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待室(浙江省余姚市保庆路128号局大门口),填写《余姚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并接受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报考者须在本月25日之前,完整填写《余姚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格式)并发送至电子信箱:LDBZJ2687@yahoo.com.cn,同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每页的复印件(境外学历的还须将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一并传真至0574-62702687,再将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于9月25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时间以收寄邮戳为准)寄至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315400,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保庆路128号),请在邮件详情单上注明"报名"字样。招聘主管机关收到报名资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电话告知报考者。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一经报名不能改报,多报无效并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可在笔试前到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前领取,也可于笔试前半小时在笔试考点现场领取。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电话通知并确认。

  2、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满分均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或电话通知本人(并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公告)。

  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求实精神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网络报名并入闱面试的对象,在参加面试前(当日)随带报名所需的所有资料原件,接受报考资格复审。经复审通过的参加面试,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通过而造成面试人员不足,不再递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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