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委警卫局2009年招聘人才信息
发布时间:2008-12-01 点击量:73690次 分享至
一、接收应届毕业生的范围和条件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志愿献身警卫事业,并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中共党员、在校期间评为“三好学生”、担任学生干部、获奖学金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军校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拟补充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毕业生,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视力标准可适当降低,但双眼裸视力不得低于4.6;男生身高必须176cm以上。
6、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7、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
8、招考对象仅限于男生。
(二)接收的专业范围与名额:
接收有计算机专业或具有计算机特长的学生1名。
注:下列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成人高校毕业生(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外招收的走读、委培、自费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积8门以上或1门以上课程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6、结业生、肄业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专升本毕业生;
7、被作留级处理中途休学超过半年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4日
报名办法:本人发推荐书到电子邮件172704296@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沈伟 电话0577—88966506、传真88966518。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