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8-07 点击量:76191次 分享至
浙江温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市市属73家事业单位240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09年温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二)。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时间:2009年8月13日0时—2009年8月22日24时。
网址:http://www.zjks.com/(浙江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专业)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市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专业)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反馈,说明理由,在规定时间内允许改报其他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专业)。
2、缴费
时间:2009年8月26日—2009年8月28日(上午9时-下午5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报名序号,到温州人才大厦(市学院中路5号)三楼缴纳考试考务费。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精神,每课考试考务费为4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9年9月10日9时—2009年9月13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09年8月31日;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09年温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执行(详见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分结合,按岗位特点分类组织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行政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含教师岗位)统一进行以《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主要内容的笔试。增设专业知识笔试的岗位,《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专业知识笔试占笔试总成绩的50%。专业知识笔试采取入围制的考试方式进行,根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计划数6: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知识笔试人员。达不到6:1比例的,按达到开考比例后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专业知识笔试人员。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技术工人岗位统一进行以《综合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笔试。
3、考试复习用书为《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2008年版)。
考试时间:2009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 申论
2009年9月13日下午:2:00-3: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09年9月13日下午:2:00-3:30 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具体面试人员名单届时请登陆温州人才网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仅对列为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
资格复审通知于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后在温州人才网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近两年内考核称职以上等相关证明。其中2008-2009届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就业协议书,定向生、委培生还须持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专业)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由市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教学岗位可以实行专业面试(含讲课、说课),技术工人岗位可简化面试程序,只实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市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专业)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面试规程》届时在温州人才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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