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龙湾区人事劳动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01 点击量:70196次 分享至
温州市龙湾区人事劳动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人事部第6号令、浙人才〔2007〕184号、温政办〔2006〕22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
二、 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有温州市或龙湾区常住户籍(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子女、配偶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按具体规定)。
3.具备招考单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9日、10日(周三、周四)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龙湾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大厅(高新路166号,龙湾中学斜对面,可乘坐603、808中巴车)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同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2)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子女、配偶除提供第(1)项报名资料外,尚需提供家长单位证明及证明两者关系的证件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是否开考由区人事劳动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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