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保险工作需要,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6]220号)文件精神,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市社保中心、鹿城社保分局、龙湾社保分局、瓯海社保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水平;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二、具体岗位要求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户籍 |
招聘数 |
招聘单位 |
医学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温州市 |
4 |
市社保中心、鹿城社保分局、瓯海社保分局 |
法律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温州市 |
2 |
鹿城社保分局、龙湾社保分局 |
劳动保障专业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温州市 |
1 |
市社保中心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温州市 |
1 |
鹿城社保分局 |
三、考录办法
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录用指标比例不足3:1的,相应减少录用指标或不开考。
2、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分数评定法。笔试占60%,面试占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考核。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4、体检、考核合格者,经公示一周后,报市人事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配到市社保中心、鹿城社保分局、龙湾社保分局、瓯海社保分局。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招聘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