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属独立法人副处级事业单位,下辖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1个(国家电机及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4个(浙江省摩托车质量检测中心、浙江省化学原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缝纫机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塑料制品质量检验中心)。
本院的主要职能是建立并保存台州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全市企事业单位量值传递,依法开展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与检测,产(商)品的定检、委 托、监督检验,承担授权范围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等公证检验工作以及为社会提供质量检验、认证检查、验货服务等质量检验技术服务。
本院建有
2.4万平方米的综合检测大楼,拥有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2600多万元。配备了大量的国内外先进设备,建有低本底半消音室、生物安全 P2级实验室和精密恒温恒湿实验室。2005年本院通过了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委(CNAL)认可,被列入《国家认可实验室名录》,出具的检测报告可被全球 50多个国家地区实验室互认,拥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目80项;通过省级计量授权检定项目105项,校准项目84项检测项目3项;通过计量认定/审查认可的产品(参数)600多项。
一、招聘计划:具体见附表
二、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两张
2寸免冠照片,到台州市质检院办公室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
399号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办公室(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楼509室)。
四、用工性质: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
五、录用方法:采取面试等形式。
六、联系电话:
0576-88320910。
七、报名时间:
2008年9月19日—2008年10月4日
台州市质检院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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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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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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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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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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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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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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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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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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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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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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