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和招聘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09-08-02 点击量:72148次 分享至
浙江台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和招聘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 2009-07-31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台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拟公开选调名优教师和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 岗位和名额
(一)选调名优教师的学科和名额
选调名优教师不受初中或小学学科、专业、岗位的限制,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毕业生的学科和名额
学科 小学英语 小学语文 合计
名额 1 2 3
二、选调或招聘条件
(一)在职教师选调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身体健康,能刻苦耐劳;表达、沟通、交流、协作能力较强;普通话、计算机等级须达到相应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按政策可流动到公办学校的民办学校教师)在职教师。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并取得省特级教师、市地级以上名教师、省市教坛新秀、省市教学能手或省市优质课一等奖荣誉。特级教师的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 毕业生招聘条件 shifansheng.com
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身体健康,能刻苦耐劳;表达、沟通、交流、协作能力较强;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计算机等级须达到相应要求。同时需具备下列条件:
26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小学语文限于汉语言、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专业,小学英语限于英语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2009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允许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获普通高等学校校级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已在县(市、区)参加新教师公开招考被确定为录用对象者须经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在职教师选调或毕业生招考办法
(一)选调办法
省特级教师、市地级以上名教师、省市教坛新秀、省市教学能手、省市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免于业务考核,只进行师德情况的考察。师德表现考察合格后,组织体检,并确定拟聘用对象。
(二)毕业生招考办法
采用笔试和业务考核相结合方式。笔试成绩占40%,业务考核成绩占60%。笔试主要是考查学科专业知识水平,笔试后按招聘计划1:6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业务考核人选;业务考核主要考核教学水平和能力,采用模拟上课、面试的方式进行。业务考核结束后根据笔试和业务考核成绩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经体检、考核后,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核准,确定拟录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每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协商,确定是否继续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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