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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象山县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30  点击量:68456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实专业师资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专业教师。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19名(具体见下表)

专   业

人 数

相关要求

建筑类(建筑学、土木工程、

给排水工程、建筑工程造价)

5

男女不限

财务会计

2

男女不限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数控技术及应用、

机电一体化)

2

男女不限

汽车维修工程

1

男女不限

模具制造

1

男女不限

对外贸易(国际贸易)

2

男女不限

物流管理

1

男女不限

船舶驾驶

1

男女不限

建筑(实习指导)

2

男性

模具制造(实习指导)

1

男性

汽车维修(实习指导)

1

男性

    二、招聘对象及其它条件
    (一)象山生源和2008年4月30日前具有象山户籍的人员;
    (二)学历要求:建筑类、财务会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汽车维修工程、模具制造、对外贸易、物流管理、船舶驾驶专业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汽车维修、模具制造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模具制造、汽车维修实习指导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数控技能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建筑实习指导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监理师证书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三)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或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下(即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身体健康。
    应聘者须同时具备上述6项条件。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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