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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水资源管理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8-11  点击量:68411次  分享至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中心为浙江省水利厅直属纯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受水利厅委托,组织水资源费征收;承担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等行政审批事项的技术性工作,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和评审专家资格审查的技术性工作;协同审查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方案,协同提出年度建设计 划,负责系统内容保障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承担用水户的取用水日常管理工作,对取水户计量设施安装、使用、维护进行技术指导;指导用水户节水评估、企业水平衡测试。受水利厅委托,组织取水工程或设施验收;承担全省用水计划、用水定额编制和修订工作。对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实施情况进行技术评估和指导,承担 区域节水评估工作;对全省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承担全省节水情况通报的编制工作;承担全省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技术指导;承担水功能区划分方案与纳污总量控制方案实施的技术指导;对入河排污口管理进行技术指导;承担水资源管理的统计工作;承担全省水资源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承担 全省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的有关基础工作等。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 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 所需专业 其他条件
水资源管理 1 博士研究生 水资源及相关专业 2010年应届毕业,35周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应聘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有意应聘人员填写《浙江省资源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将个人简历在2010年8月20日前寄达,并发送电子邮件。简历中需包含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个人科研工作能力的材料或证书。 (二)资格审查 2010年8月23日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简历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应携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身份证以及能证明本人科研工作能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推荐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浙江省水利厅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晖   联系电话:0571- 87833586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7号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中心(信封上请标注“应聘”字样) 邮政编码:310009  电子邮箱:szyglhr@126.com 附件:省水资源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中心 二O一O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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