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下属管理处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2-13 点击量:73474次 分享至
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下属杭州管理处、海宁管理处、盐平管理处系纯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钱塘江管辖范围河道、海塘的管理以及防汛、防台工作;省管海塘的运行、维护工作;协助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负责河道、海塘的日常水行政监察工作和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及采砂(取土)行政许可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须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社会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招聘 单位 |
单位 类别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所需专业 |
其他条件 |
待遇 |
省钱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处 |
纯公益类事业单位
|
水工程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水利水电工程 |
2009年 应届 毕业生 |
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
水政水资源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水文与水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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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钱塘江管理局海宁管理处 |
财 会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财务 管理 |
社会人员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资格 |
||
省钱塘江管理局盐平管理处 |
水工程管理 |
2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水利水电工程 |
|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单位自行组织的招聘方式。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25日将报名表(见附件)、一寸近照2张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工作单位介绍信或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邮寄或发电子邮件(各证件及证明材料可扫描打包后传输)至我局劳动人事处。
2、局劳动人事处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请携带所提交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于2008年12月29日到局劳动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笔试准考证。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于2008年12月30日进行,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面试人员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综合总分。
(三)体检
根据综合总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考核及资格复审。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