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4-28 点击量:67557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派遣制聘用员工1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勤奋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一定的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熟练公文处理和计算机应用;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1、综合类岗位7名
基本条件: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文科类、经济类、建筑类等相关专业,其中男性4名,女性3名。
2、工程类岗位2名
基本条件: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工业与民用建筑、土木工程、道桥工程、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具有助级以上职称,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项目预算审核员1名
基本条件: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具有工程造价员以上执业资格,具有助级以上职称,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聘后待遇
录用后,依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根据《丽水经济开发区临时聘用员工薪金支付办法(试用)》执行。试用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办法
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09年4月27日至2009年5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受理)。
报名地点:丽水市中东路557号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9楼
联系电话:22743512231156传真:2274351
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09年4月23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