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教育局2008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考录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26 点击量:67863次 分享至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公开考录工作意见的通知》和乐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乐编办抄〔2008〕1号抄告单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08年师范类毕业生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身体健康。
(二)具有与履行录用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乐清籍且乐清市生源的国家计划内在浙江省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和特殊教育毕业生可免予考试,直接进入双向选择)。本省非师范类招生计划,后在学校转为师范类的对象,不予接收。
(四)大专毕业生只能选择初中、小学岗位,本科毕业生可选择高中、初中、小学岗位,小学教育(初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只能选择小学岗位。
(五)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到教育局报到后可到民办一级以上幼儿园进行双向选择。在民办一级以上幼儿园连续工作满三年及以上,方可参加公办幼儿园岗位考录;若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可参加小学岗位考录。
(六)2006、2007届已向教育局报到但尚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不包括学前教育毕业生)参照原政策执行,直接进入双向选择。
二、招考录用名额及岗位学校分布
按需设岗,择优录用。各学校、各学科需求名额于报名前在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三、报考类别及学科
(一)报考类别及学科:分语文类(高中语文、初中语文、小学语文)、数学类(高中数学、初中数学、小学数学)、英语类(高中英语、初中英语、小学英语)、文科综合类(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初中社政、初中思品、小学思品)、理科综合类(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初中科学、小学科学)、音乐类、体育类、美术类、计算机类(包括教育技术)、其他类(其他专业学科)等十大类。具体类别及学科见下表:
类别 |
语文类 |
数学类 |
英语类 |
文科综合类 |
理科综合类 |
音乐类 |
体育类 |
美术类 |
计算机类 |
其他类 |
学科 |
高中语文 |
高中数学 |
高中英语 |
高中政治 高中历史 高中地理 |
高中物理 高中化学高中生物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计算机(教育技术) |
其他专业学科 |
初中语文 |
初中数学 |
初中英语 |
初中社政 初中思品 |
初中科学 |
||||||
小学语文 |
小学数学 |
小学英语 |
小学思品 |
小学科学 |
(二)试卷:①初高中语文同卷;②初高中数学同卷;③初高中英语同卷;④初中社政、思品与高中政史地同卷;⑤初中科学与高中理化生同卷;⑥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思品、小学科学均为一科一卷;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其他类按类出卷,一类一卷。
(三)报考以学科对应为原则,当某学科毕业人数超过实际需求人数50%时,允许该学科考生报考其他学科。无需求的学科可报考其他学科。
四、考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3日-7月27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
3.报名办法:填写《乐清市2008年师范类毕业生统一考录报名表》(可从乐清市教育网下载),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①身份证及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②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③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附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考务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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