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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富阳市卫生局2008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2-13  点击量:68778次  分享至

富阳市人事局、卫生局关于公开招聘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富阳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要和《富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富政办〔2006〕65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定向社区卫生服务站点的医卫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 12月19日以后出生)。

3、护理专业要求富阳户籍,其他专业要求杭州地区户籍。

4、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的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有户籍要求的,必须于2008年12月19日前,经公安机关批准在当地办理了落户手续;学历、执业资格取得时间截止到2008年12月19日。

二、招聘单位和需求

        专业需求 

招聘单位

全科医学或

临床医学

中西医结合

护理

富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点

12

 

6

其他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点

23

3

16

注:学历要求均为大专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于12月18日-1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到市卫生局四楼大会议室(桂花路17号外贸大厦内)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下午3时整,逾期不予受理。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填报志愿。报名时只填报专业,不确定具体岗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1:2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各专业均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笔试成绩50分。

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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