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岱山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试招聘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09 点击量:70316次 分享至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岱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2008年应届和历届毕业生。
2、报考者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原被招聘到社区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而被解除合同未满3年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考办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4日-2008年7月16日。报名地点:岱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高亭镇人民支路15号)。
2、报名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薄(高考入学时迁出注销记载的)、学历证书、相关证明、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报考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受委托人须携带报考者应带材料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报名时只填报招考社区所在乡镇名称,报名人数要达到每个乡镇招考社区工作人员计划数的2倍。报考人数不足规定倍数的,应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若报考乡镇被取消招考计划的,可以更改报考其他乡镇。
(二)组织考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农业农村工作基本知识、写作。考试时间:2008年7月26日。
2、面试。根据各招考乡镇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乡镇社区工作人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报考该乡镇未进入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对中共党员和在高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或在工作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先进等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每项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三)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县组织、人事部门按考生笔试成绩分数的50%,加上面试成绩分数的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乡镇招考社区工作人员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考核工作参考《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遇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调剂
(1)笔试结束后,县组织、人事部门可酌情将曾被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作为调剂,根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及面试比例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确定参加面试人员。(2)面试结束后,对上述仍调剂不足的,可在参加面试未取得体检、考核资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确定体检、考核人员。(3)拟聘后,对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确认放弃聘用或未被考生选择的社区,可在未取得聘用资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确定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县组织、人事部门在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分高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再由聘用人员按报考的乡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社区,并将拟录用社区工作人员名单在岱山人才网(网址:www.DSRC.com.cn)公示7天,再发放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被招聘社区的所在乡镇政府报到,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有关待遇和使用
1、被招聘到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并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统一由乡镇政府与其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2、被招聘到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以安排助理职务为主,一般考虑安排担任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社区主任助理等职务。工作以后,根据表现,可通过一定程序进入社区领导班子担任相应的职务。
3、被招聘到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社区工作期间,其工资奖金按所在社区副主任标准确定;保险福利待遇按所在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执行;三年期满后续签合同的,从第四年起由乡镇统一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
中共岱山县委组织部
岱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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