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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虞市环境监测站环境工程硕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13  点击量:67421次  分享至

上虞市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环境工程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优化环境监测人员队伍结构,现根据《上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上虞市环境监测站将公开招聘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 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 2、资格条件 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性,环境工程专业毕业; ②、能操作气相色谱、离子色谱、紫外分光光度计等大型仪器 的使用,特别是能熟练操作Agilent气质联用、VARIAN气相色谱仪、岛津气相色谱仪等有机分析类仪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200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教育部学生司或省教育厅制发的2009年普高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核发的2009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于2009年7月14日上午8:30-11:00到上虞市环境保护局三楼会议室报名。 2、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两方面(其中专业理论30分,实际操作能力70分),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体检和考核工作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4、聘用: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实行人事代理。 三、其他规定: 为维护公开招考公正性,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自动淘汰处理,已录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体检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 3、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出具学历学位证书的。   上虞市人事局 上虞市环保局 二00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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