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科技进修学院人才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5-07 点击量:69530次 分享至
宁波市科技进修学院是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和专业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市人事局核准,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9号)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 范围 |
基本条件 |
文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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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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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2、宁波大市生源;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
2、宁波大市生源;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二、信息公布
在"宁波人事编制网(www.nbrs.gov.cn)"、"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和"宁波市科协网(www.nbast.org.cn)"上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从网上下载并填好《宁波市科技进修学院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原件(交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报考者的发表文章、学术论文等)。
四、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相关资格初审。
五、考试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九条之规定,适当简化招聘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宁波市人事局核准,在宁波市人事局网站及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拟聘用人员相关手续。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