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1-04 点击量:67567次 分享至
根据江北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江北区人事局核准,江北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48名,初中语文2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体育1名,初中社会2名,初中美术1名,初中科学3名,初中音乐1名,初中计算机1名,科研1名(需教育管理类研究生);小学语文10名,小学数学7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音乐5名,小学体育5名,小学科学1名,小学计算机2名,小学美术1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二)招聘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2009年应届毕业生(或符合第6条)
1、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浙江生源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毕业生及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3、宁波市生源师范类浙师大、宁大、杭师大毕业生;
4、宁波市生源师范类本科院校获得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普通本科院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5、江北区生源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6、在江北区内学校任教半年以上的2007-2008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宁波市教坛新秀、宁波市学科骨干的不受毕业届数的限制,但必须在40周岁以下)。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原则。
(二)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区教育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应的考核。
考核分两个环节,先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再进行面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的成绩(成绩低于60分自行淘汰),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两项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备份1人)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办法参照教师资格认定。
考虑体育专业学科的特殊性,先进行体育基本技能测试(不记总分),合格者再参加笔试和面试,程序参照上述环节。
(四)体检合格人员由教育局组织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北区教育网和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五)因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不再替补。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招聘岗位,则由区教育局报区人事局,确定是否继续招聘、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9年1月9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江北区教育局人事科204室报名(江北大吉巷22号,白沙公园对面)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报好《江北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登记表》(见附件),并将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