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文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1-06 点击量:67281次 分享至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是财政工作相关职能的延伸部门,现因全局工作需要,报请区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和数量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文秘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奋发向上、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开拓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社会道德观念;
2、年龄条件: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专业(职位)资格条件:文秘、新闻等相关专业;
5、实际工作经历要求:浙江省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从事综合文字工作二年以上;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08年11月13日上午8:30——下午5:00。
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槐树路88号)。
所需证件、材料: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的,取消招聘。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见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公告。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的6倍(不足6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四)综合文字能力测试
采用现场测试办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20%,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应用文字的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
(六)考核
考核对象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由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