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海曙区街道全民事业2009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1-05 点击量:70003次 分享至
为优化海曙区干部队伍结构,拓宽干部选拔途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拟在2009年面向部分国家重点高校选拔聘用一批优秀毕业生到我区街道工作。
一、选拔指标
选拔指标12名。聘用后为海曙区街道全民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2009届宁波生源、列入国家“211工程”范围的重点高校及宁波大学“一本”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一本”全日制本科生指通过高考统招直接进入以上范围内重点高校“一本”专业的学生,不包括通过专升本、从“非一本”专业或二级学院选拔等渠道进入“一本”专业学习的学生。
(二)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3、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现任或者曾经担任过不少于一年的学院及以上学生会或者团委的主要学生干部(院级正部长及以上、校级副部长及以上),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其中,本科生要求曾获得学院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荣誉称号。
三、选拔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程序
此次考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09年1月8日0时—2009年1月15日12时。
网址: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网(www.nbhsrs.gov.cn)
具体办法: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注册个人信息后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根据选拔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09年 1月8日0时-2009年1月16日24时。
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已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审核。再次报名必须在1月15日12时前完成。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选拔指标3倍的,将酌情核减选拔指标。核减的选拔指标在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网予以公布。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从2009年1月19日12时开始,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