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国家高新区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09 点击量:69965次 分享至
现因工作需要,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拟招聘人数 专业 资格条件 招聘范围
临床 4 临床医学 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或大专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职称、35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 宁波大市
预防保健 1 预防医学 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或大专以上学历(非全日制大专的须具有全日制中专学历)、有相应职称、35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
放射 1 放射学 大专以上学历(非全日制大专的须具有全日制中专学历)、有相应职称、35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
妇保 1 妇保学
注: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拟招聘计划数3倍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拟招聘名额,但是如该岗位报名人员中有中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可参加考试。
二、招聘程序
1、报名(10月15日前)。发布信息,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10月16-17日)。街道人事、纪检部门联合审查,对不合格人员进行电告,取消应聘资格。某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 笔试(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占总分的40%,内容为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实际招聘指标的1:3比例确定面试 对象,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公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对外公布,本人可通过电话问询,如有疑问,也可申请查卷。
4、面试(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占总分的60%,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各岗位笔试、面试的汇总分为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指标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如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均进入体检。
5、体检(11月上旬)。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不合格者淘汰,不安排复检,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
6、考核(11月上旬)。以综合考核为主,由街道、卫生院人事部门派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进入考核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提交书面申请。
7、公示(11月上旬)。街道党工委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3-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梅墟街道办事处215室(公交529路、105路、353路、391路可达)。
3、报名要求:报名者请随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
4、联系电话:88483244,联系人:宋先生。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