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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6-12  点击量:68902次  分享至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院下设商贸、信息/工学、艺术、旅游、外国语、景观生态环境、财会金融、成人教育8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聘请宁波大学及国内外知名教授任二级学院院长,确保了学院优良的教学质量和高标准的人才培养规格。学院设有37个高职(专科)专业、3个职教师资类本科专业(以宁波大学名义招生,颁发宁波大学文凭和学位证书),专业涵盖农林牧渔、交通运输、土建、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旅游、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等9个大类。 为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及相关资历; 4、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岗位 专业 人数 学历 其他要求 备注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 思想政治 教育 1 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中共党员
专任教师 市场营销 1 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应具有本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
专任教师 经济学 1 硕士学历或学位 讲师及以上职称 应具有本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需递交书面详细材料(如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和发表论文等复印件,应聘者需对本人递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学校人事处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学校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试讲、面试时间。
3、根据试讲、面试结果,学校确定候选录取名单,并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根据综合素质、试讲、面试结果,学校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拟定录取名单,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报市人事局审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2、报名地址: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刘静萍陈森锵
联系电话:0574-88122236
传真:0574-87415036
学校主页:www.nbcc.cn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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