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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青少年宫编外专职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3-30  点击量:70680次  分享至

因我市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请共青团丽水市委同意,丽水市青少年宫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专职教师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编外专职教师10名,其中书法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音乐教师2名(器乐、声乐各1名)、舞蹈教师1名、体育教师3名(跆拳道或武术1名、轮滑1名、棋类1名)、英语教师1名、珠心算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户籍不限;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校外教育工作; (三)掌握较强的专业技能,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经验,有开拓创新精神,勇于接受挑战; (四)专科以上学历,特殊人才可以放宽条件,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者优先考虑; (五)年龄不限;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9年3月27日--4月17日,上午8:30—下午4:30; (二)报名地点:丽水市中山街646号丽水市青少年宫四楼办公室; (三)报名者请携带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户口薄、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查验后退回),应届毕业生请携带毕业院校的就业推荐材料; 2、自我介绍材料1份(内容能反映本人教学、管理水平、工作思路与设想,以及论文收录情况、专业获奖情况等)、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四)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方法、内容和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各占20%、40%、40%。 (一)笔试 笔试内容:有关校外教育政策方针、校外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知识。 笔试时间:2009年4月底 (二)专业(岗位)技能测试 专业(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专业水平测试和教学技能测试(含说课或试教); 测试时间:2009年5月上旬。 (三)面试 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2009年5月中下旬。 五、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工作待遇: 1、试用期内月薪1000元; 2、试用期合格通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代缴“三金”,月工资由保底工资1500元和课时费两个部分组成。 联系人:梅老师、叶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0578—2120010、2122076,传真:2120063 电子邮箱:lsqsnmei@126.com   丽水市青少年宫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丽水市青少年宫招聘编外专职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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