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07 点击量:72098次 分享至
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的招考单位、对象、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附件一(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也可登陆缙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yun.gov.cn/)查询。
二、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08年缙云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缙云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丽水市范围内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
3、缙云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08年5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特殊要求见附件一);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县管领导干部、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08年毕业的应届生),户籍不限;
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08年5月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的学历(特殊要求见附件一);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3年5月7日至1990年5月7日期间出生,特殊要求见附件一);
6、部分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7日。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行政中心二楼1202会议室)。
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公安局电工岗位的须提供3张),填写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也可先到缙云县人民政府网下载附件二填写),考务费40元/门。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工作人员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任职资格等。报考人员经审核合格后,缴费登记确认。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带本人身份证于2008年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
(4)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不足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满分各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在缙云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