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开发区200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3-20 点击量:74746次 分享至
根据《嘉兴市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试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2008年嘉兴经济开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19名。其中初中教师8名,小学教师11名。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
1、嘉兴市(五县二区)生源范围的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生。
2、具有嘉兴市(五县二区)户藉的在职公办教师。
3、外地在职教师必须是:嘉兴经济开发区外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家属(配偶)。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学历:初中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初中教师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68年8月30日后出生);小学教师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1970年8月30日后出生)。
三、招聘学校及岗位
科 目 学校 | 数学 | 自然科学 | 英语 | 社会 | 合计 |
洪兴实验学校 | 1 | 1 | 1 | 3 | |
城南中学 | 2 | 2 | 1 | 5 | |
合计 | 3 | 3 | 1 | 1 | 8 |
科目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体育 | 音乐 | 合计 |
洪兴实验学校 | —— | —— | 1 | —— | 1 |
阳光小学 | 3 | 1 | —— | 1 | 5 |
经济开发区 实验小学 | 2 | 2 | 1 | —— | 5 |
合计 | 5 | 3 | 2 | 1 | 11 |
1、初中教师岗位
四、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24日(周一)---2008年3月25日(周二);上午 9:00-11:30 下午 2:00-4:00
2、报名时所带证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在职教师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所需证件均带上原件与复印件。近三年教育教学成绩证明(含全年级段、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教导处公章。(应聘教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则后果自负。)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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