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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南浔区2010年新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09  点击量:64623次  分享至

浙江湖州市南浔区2010年优先招聘新教师公告
 
根据南浔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优先招聘全区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南浔区2010年招聘新教师名额总共26人,其中中学教师10人,小学教师16人,具体招聘学校及学科见附表一。中小学教师首先在高校优秀毕业生中进行招聘,未招满的空缺计划数列入普通毕业生招聘计划(另行制定发布)。
二、优先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浙江省籍硕士研究生毕业(指高考录取前户籍在浙江省范围内或现具有浙江省户籍即以2010年3月8日户籍所在地为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8日以后出生)且持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单。
(二)2010年全日制重点(一本)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师范类或非师类但已取得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单的湖州生源本科毕业生(指高考录取前户籍所在地在湖州市三县二区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招聘:
1.获得本学院综合奖学金一等奖一次以上;
2.获得本学院综合奖学金二等奖一次或三等奖二次以上且获得院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中共党员(含预备);
(三)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师范类湖州市区生源本科毕业生(指高考录取前户籍所在地在南浔、吴兴两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招聘:
1.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
2.获得校级综合奖学金一等奖一次以上;
3.获得校级综合奖学金二等奖一次或三等奖二次以上且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中共党员(含预备);
三、招聘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2.师范类毕业生可报相近学科;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专业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于2010年12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备初中教育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单);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育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单)。
4.具有省语委会规定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审: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5日—3月17日。 报名地点:南浔区政府北大院四楼408室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南浔镇适园路368号)。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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