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长兴县2009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为切实推进长兴教育全面优质化,促进我县学前教育较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
30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有志于长兴幼儿教育事业,敬业爱岗,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长兴户籍人员及长兴生源毕业生;
2.取得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3.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
35周岁以下(1974年1 月 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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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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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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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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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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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桥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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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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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山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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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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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巷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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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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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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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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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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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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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岘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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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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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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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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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坎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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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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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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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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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洋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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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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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山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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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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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箬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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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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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星桥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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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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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桥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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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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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山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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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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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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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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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安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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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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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桥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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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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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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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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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附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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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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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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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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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附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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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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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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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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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附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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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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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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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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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广小学附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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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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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界岭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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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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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
2009年 12月 28 日至29 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09年12月27日)、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证件照2张。同时缴纳报名费50元。
2.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县监察局驻县教育局监察分局联合组成审查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笔试范围:教育基础理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为
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如在面试之日前,自愿放弃面试的,面试名额依次递补;在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面试由按指定内容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绘画、钢琴弹唱、即兴舞蹈)测试三部分组成,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总分为
100分。备课、上微型课、专业技能测试各占20%、40%、40%。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分(总分相同时按面试分数高者为先)。根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以从参加面试的对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五、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者在长兴教育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幼儿园。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六、有关待遇
录用人员人事关系安置在被录用的幼儿园,享受在编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2009年
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