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8-26 点击量:69893次 分享至
杭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为杭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学龄前子女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7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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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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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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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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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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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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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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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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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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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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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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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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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以上幼教工作经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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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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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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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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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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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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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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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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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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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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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营养师技术等级岗位证书且具有烹饪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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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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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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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报名
报名时间:
2008年8月25日-9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杭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环城北路
318号南裙房212室)
报名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张报名。
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
3倍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三、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40%和60%。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
体检和考核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若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
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人事人才网(
www.hzsrsj.gov.cn)和招聘单位内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赵霖 联系电话:
85253311
杭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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