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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201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16  点击量:66824次  分享至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钱江新城实验学校等26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工124名,幼儿园教师19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本次参加公开招聘的26家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43个编制凡进必考,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0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尚未就业的2009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下列五类毕业生:(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生源毕业生。 《计划》中“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具有杭州城区户口的在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毕业研究生和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被录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非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本次报名时出具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被录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应聘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4.身体健康,中级及以下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中学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左右。 5.杭州城区以外在职教师应聘教师岗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优秀教师(一般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取得县区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校长办公室 3.报名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4.在职教师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 5.本次招聘每位应聘者限报杭州城区内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四、调整报名 2009年12月22日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和江干教育城域网(www.jgedu.net)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在12月25日、26日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的要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 经调整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但情况特殊的,经区教育局区人事局批准后予以开考。2009年12月28日,在市区城域网公布最新报名情况和取消开考的岗位。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2009年12月31日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0年1月17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为杭州市采荷实验学校(江干区人民政府南面,采东路99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考生必须凭准考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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