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9-02 点击量:70213次 分享至
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杭州市卫生局所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基本条件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备注 |
流行病管理 |
1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公共卫生及相关专业 |
杭州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艾滋病检验 |
1 |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生物信息学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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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检验及相关专业 |
200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杭州市武林路277号,邮编:310006,联系电话:0571-85176729,联系人:郑先生、蔡女士)。
3、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近期免冠同版1寸照片2张,到现场进行报名。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职位不开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经资格审查后,组织笔试。
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员。
2、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和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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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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