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1-12 点击量:65595次 分享至
| 岗位 | 人数 | 基本条件 | 年龄 | 岗位要求 |
| 活动辅导员 | 1 | 1、忠诚青少年文化教育事业,具备优异的文化教育专业素质,优良的团队合作精神。 2、遵纪守法,言行端正,工作负责,品德优秀。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实习成绩为优秀。 4、有熟练的计算机信息技术操作技能。 备注: 1、08、09届本科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毕业生; 2)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 3)在校期间,本人曾获得过本专业的省部级及以上比赛前三名。(提供相关证明) 4)在院系及以上担任团委、学生会主要管理职务一年以上,或被评为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者。(提供相关证明) 2、其他人员须具有专业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中曾获得县(区)级或地市系统及以上综合荣誉。 2)近2年单位年度考核优秀。 3、以上相关资料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 35周岁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专业不限。懂得儿童心理,有亲和力,具备创新意识、基本的教育理念和活动策划经验,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人际交往、组织管理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在主持、文艺表演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在学生会等组织机构中履职并成功组织大型活动经历者优先。 |
| 美术教师 | 2 | 从事青少年素描、色彩、儿童画等教学、活动相关的美术教育专业或美术类相关专业人士,除一般基础外,有一至两项专长,善于社交,有学生会等学生社团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
| 声乐教师 | 1 | 声乐专业或音乐教育专业。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及示范能力,热爱校外艺术教育。课堂教学能力、活动组织与协调能力强,有创作编排及团队管理辅导能力与经验者优先考虑,专业兼通者优先考虑。 | ||
| 舞蹈教师 | 1 | 舞蹈教育专业或者舞蹈表演专业,基本功扎实,组织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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