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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淳安县建设(规划)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0-29  点击量:67072次  分享至

浙江杭州淳安县建设(规划)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淳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用实施办法》(淳政发[2003]6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县建设(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对象

 

用人

 

 

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专业要求

户籍

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县城市规划监察大队

工作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法律、法学

淳安生源或淳安户籍(以2009年10月1日户籍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35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需进行专业考试

监察人员

2

 

 

大专及以上

不限

 

部队转业士官及城镇退役士兵;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县房地产管理处

 

 

工作人员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科学与技术

 

 

工作人员

 

1

 

会计学、会计电算化、会计、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金融学等相关专业

 

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且工作满5年以上的学历放宽至普通高校大专;需进行专业考试

 

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工作人员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文学、新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等相关专业

 

 

 

 

工作人员

1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

户籍不限

男性;工作满5年以上的学历放宽至普通高校大专

 

县规划编制中心

工作人员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等相关专业

 

工作人员

1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学、建筑工程、景观建筑设计

男性

 

 

工作人员

 

1

城市规划、城镇规划、城镇建设等相关专业

 

 

 

县市政园林工程处

 

企业工作人员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风景园林、园林、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

根据企业工作需要办理招录用手续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已在外地落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淳安生源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的证明材料;

3、户口不在淳安的,须在录用前将户口迁入淳安;

 

 

4、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单位在职人员录用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1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3日-11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地点:淳安县建设(规划)局办公室(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3楼);联系电话:65023289。

2、报名办法: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淳安生源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符合条件的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报名资格审核由县建设(规划)局和县人事局共同负责。

3、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时,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须携带上述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还须携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招聘对象为成人教育、自考、函授本科及以下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下的,招考一个职位的不开考,招考两个以上职位按1︰2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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