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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2010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1-14  点击量:66970次  分享至

浙江工业大学2010年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充实学校教学科研队伍,以“省部共建”为契机,加快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区域示范性大学。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浙工大发[2008]14号),经研究,我校拟开展实施2010年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共有18个院部224个专任教师岗位面向海内外招聘。各招聘学院(部)、学科、专业、人数、招聘条件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二)应具有博士学位(人文、艺术、外语、体育等少量专业岗位可以是教育部重点院校的优秀硕士毕业生),身体健康; (三)能胜任所应聘学科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 (四)熟悉所应聘学科的前沿领域,能开展所在学科专业的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 (五)具有发展潜力以及团结、协作精神; (六)年龄:正高职称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 三、相关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基金以及住房安置等方面的相应待遇。具体按照《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专项基金资助办法》与《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住房安置办法》(浙工大发[2007]22号)执行。详见我校网站“人才招聘”栏“人才招聘政策”。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者;持有中国护照,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等,可以申请杭州市引进人才专项经济适用住房,具体按照《关于引进人才购买专项经济适用住房的通知》(杭人才[2005]304号)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专任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常年招聘,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 (一)学校人事处和学院(部)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由学院(部)组织相关学科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学院(部)成立由分管人事负责人和相关学科教师组成的面试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提出拟聘推荐人选; (三)经院(部)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后,将拟聘人选名单、有关材料、考核情况和讨论结果报送学校人事处; (四)学校人事处处务会议讨论,提出聘用意见,报分管校长审批;
由2010年教师招聘[师范生]网-www.shifansheng.com收集整理 (五)经分管校长审批同意,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由学校人事处在校网“人才招聘和人才交流服务平台”公告。 五、其他 (一)专任教师岗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一条,高层次人才或短缺专业人才经请示省人力社保厅同意,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符合高层次人才或短缺专业人才的优秀人员,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直接考核聘用办法。 六、材料要求 (一)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二)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由2010年教师招聘[师范生]网-www.shifansheng.com收集整理 (三)近三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四)相关政审材料; (五)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人事处 邮编:310014邮箱:rcyj@zjut.edu.cn 联系电话:0571-88320433,0571-88320413(传真) 联系人:傅老师、周老师 (各院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2010年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2.各学院(部)联系方式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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