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关于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学院建设和发展的要求,需引进较高层次的教师承担教学与科研任务。经学校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若干名,依据《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浙商大人〔
2008〕321号),具体事项如下:
一、专业要求及人数
招聘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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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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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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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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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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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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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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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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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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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国际贸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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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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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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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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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或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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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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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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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专业教师需具备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一般要求发表一级刊物的论文
1篇;
4.大学英语教师需具备硕士学位(及以上)或副教授职称(及以上);
5.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长期担任过学生干部、获得过多项奖励的人才优先。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1. 受理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需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1)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和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若应聘人员为在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若应聘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若应聘人员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请提供全文复印件(不超过
3篇)。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09年6月15日
2. 对应聘人进行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处和杭州商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当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
2倍以上时,方可进行招聘面试。资格初审通过者接面试通知后需携带所提交证件、证
明材料、科研论文原件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招聘面试。
3. 招聘面试内容及形式
招聘面试包括面谈和试讲。面试时间初定在
2009年6月底前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组织,浙江工商大学相关人员参加。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排名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4. 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人选有关材料及招聘面试情况报学校审定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办理政审和体检手续。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
, 将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由人事处办理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浙江工商大学工作站实行人事代理,杭州商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
3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事业编制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学校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
149号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学院主页:
www.hsy.zjgsu.edu.cn 邮政编码:
310035
联系电话:
0571-88842479
电子邮箱:hsy@mail.zjgsu.edu.cn
联系人: 胡帆 老师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应聘申请表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应聘推荐表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二〇〇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