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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01  点击量:68445次  分享至

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招(2009)第06号 根据《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考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按浙人公[2005]68号文件执行)。 二、招考单位及具体条件(附后) 三、招考录用程序 1、报名。 (1)时间:2009年12月16日、17日; (2)地点:东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汽车东站南200米,振兴路(东端)609号二楼市人才交流中心窗口]; (3)报名方法:①、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②、有就业单位的正式员工或经劳动部门备案的编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③、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在东阳人才网www.dyrc.gov.cn下载),提供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交考务费40; (4)、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东阳人才网上公布资格审查情况; (5)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09年12月30日、31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本次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划定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013(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和时间参加考试。 3、面试。 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范围。 面试三天前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缺额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总成绩(小数点保留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成绩相等人员均进入体检)。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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