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2-11 点击量:70183次 分享至
2008年慈溪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为优化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部分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卫技人员。
一、招考指标
共招341名,具体招考专业(岗位)、指标和相关条件详见附件。有关招考信息可登陆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查询。
二、招考范围、对象
(一)2008年医学类全日制 应届 博士、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列入国家211重点工程院校的2008年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2008年浙江生源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耳鼻咽喉学、精神医学、美容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和心电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2008年慈溪生源(含原慈溪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具有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慈溪户籍社会人员( 2008年1月1日前 在本市各级医疗机构注册、执业)。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大部分需要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社会人员在2008年1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三)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执业资格要求。其中:
1.心理护理、康复护理、中医护理、口腔护理等专业可报考护理岗位;公共卫生专业可以报考预防医学岗位;全科医学专业可报考临床医学岗位;中医学可报考中医临床岗位;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可以报考精神医学岗位;医学相关专业可报考医院管理、临床医学(限)岗位。
2.社会人员报考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其中A类招考岗位为市级医疗机构,应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B类招考岗位为镇级医疗机构,应具有相应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招考专业(岗位)同时具有A类、B类岗位的,考生在报名阶段不作区分,但在填报志愿时须按资格条件要求分别选择。护理(含中医护理)、助产专业(岗位)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四)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 1978年1月1日 以后出生)。其中硕士学位以上毕业研究生,以及具有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1973年1月1日 以后出生);报考医院管理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1968年1月1日 以后出生)。
(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身体健康。
四、招考办法和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注册报名
1.报名
时间: 2月20日 8:00- 2月29日 16:30。
网址: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
报考者登陆慈溪人才网,在"慈溪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技人员专栏"进行注册,如实输入个人信息,并选择符合条件的招考专业(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3月1日-4日。对报考者选定的招考专业(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招考专栏不对外开放。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时间:3月5日8:00-3月6日16:30。已报名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得到报名序号;未通过初审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考生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7日16:30。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现场确认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者,参加现场确认。
1.时间和地点
时间: 3月9日 8:00-16:30。
地点:慈溪市委党校(浒山街道文二路158号)。
2.提供的材料
(1)200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除外)、身份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同时随带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因路远交通不便的,可先通过传真等方式进行审核,再在笔试前进行现场确认。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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