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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2008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24  点击量:66350次  分享至

根据2005年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文件精神,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报经州人事局批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
红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招聘名额
红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3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国家承认中专以上毕业生(详见招聘信息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属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国家有规定不能应聘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从简章发布即日起开始,至现场报名前5天结束(2008年 11月 5日结束),考生可通过红河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可通过网银交纳报名考试费,也可在现场报名时(2008年 11月10日前),到红河州人才市场缴纳考试费。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地址:蒙自县兴盛路红河审计二楼)
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11月 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873-3734500   0873—3732546   姚丽
3、需要出示的证件材料:
应届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时提供《大中专毕业就业登记证》和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期冠5分彩色数码照片二张(JPG格式文件120*150像素)。
社招人员:毕业证、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期冠5分彩色数码照片二张。
4、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报名时缴纳150元报名考试费。
六、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不符合者,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3、应聘者必须承诺所携带证件的真实性,若存在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自报名起到录用的任何时间,均可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聘用者自己承担。
4、报名结束后,拟聘岗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2,若达不到1:2比例,经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也可开考。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2008年11月 12 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址:蒙自县兴盛路红河审计二楼)领取,过时不候。
八、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值按100分计算。(其中对于已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名者可免笔试,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
1、笔试内容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学习资料《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考试教程红河人才场有售)。及医疗保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各招聘岗位的相关业务知识。
2、笔试时间:2008年11月17日 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查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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