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1-05 点击量:65554次 分享至
湘潭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经批准,湘潭市民政局事业单位采取考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录(聘)用部分工作人员,现发布如下公告: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条件
招考单位 |
主管单位 |
拟聘
人数 |
职 位 条 件 |
身体
要求 |
|||
年 龄 |
学历要求 |
专 业 |
性 别 |
||||
湘潭市老年人活动中心 |
湘 潭 市 民 政 局 |
3 |
男30岁以下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28岁以下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 通高校 本科生 |
不限 |
男女 各1名 |
符 合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标 准 |
研究生 (含2009年6月30日以前毕业) |
男 |
||||||
湘潭市社会救助 工作管理局 |
1 |
同上 |
研究生(含2009年6月30日以前毕业) |
不限 |
男 |
||
湘潭市慈善会办公室 |
2 |
同上 |
研究生(含2009年6月30日以前毕业) |
不限 |
男女 各1名 |
||
湘潭市双拥工作办公室 |
1 |
同上 |
研究生(含2009年6月30日以前毕业) |
不限 |
女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符合以上应聘条件的公民均可报名应聘,一经聘用,工作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二、录(聘)用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全额拨款)。
三、录用程序
1、公开报名;2、资格审查;3、考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4、体检;5、考核;6、公示;7、办理录(聘)用手续。
四、报名、考试、面试及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要求和时间:报名须带身份证、毕业文凭(或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009年1月4日-2009年1月15日共12天。每天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湘潭市民政局政工科(原市委大院 广云路602号)。
3.考试时间:笔试2009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咨询电话:0732-2255816 13007326810 刘小姐 13907320663 谭先生
5.其他录(聘)用信息见招聘方案。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