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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住房保障审核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07  点击量:65382次  分享至

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面向本区公开招聘住房保障审核人员公告 为确保区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天津市财政局、民政局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住房保障审核人员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 此次招聘住房保障对象核定收入工作人员共12人。其中:民政局2人,杨柳青镇2人,其他街镇各1人。具体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天津市西青区常住户口;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宜从事上述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西青区人事局、西青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可通过西青人才信息网(www.xqrc.com.cn)、西青之窗(www.xq.cn/renshiju/)查询。 (一)报名工作 1.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09年7月14日、1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西青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市场大厅(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09号增5号)。 4.报名要求: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一底版)。 5.报名费用:报名时需交纳笔试费用45元。 (二)考试 考试为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考核政审 考生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西青区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由西青区民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实施。 考核政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人员的管理和相关待遇 1.招聘人员由西青区民政局统一管理使用。 2.相关待遇:试用期间每月工资82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每月1300元,并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的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咨询电话:27925080、27933356 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公开招聘住房保障审核人员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人事局 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 二○○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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