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ob910.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办学校> 天津公办学校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聘简章 八月三日发布

发布时间:2010-08-06  点击量:74420次  分享至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聘简章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274号。作为首批进入海河教育园区的五所高职院校之一,我院于2011年2月将整体迁至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根据学院整体发展的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党务工作者1名(中共党员)电工2名(急招)、弱电人员1名、给排水、暖通、燃气人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         招聘名额及岗位                                                             四、招聘程序 1.报名:从2010年8月3日起至2010年8月31日为报名时间。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简历(中文)发送至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为:qgrenshi@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系教师或党务、电工等”。 2.初选:学校根据报名者基本情况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复试包括心理测试和竞聘选拔两部分。竞聘选拔包括业务知识或技能测试、竞评述职(自我介绍、应聘优势、对岗位的认识及工作思路)和问题答疑,教师岗位须通过试讲。 学院相关领导、人事处、学工部、各系负责人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选聘工作小组,选聘工作小组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应聘动机、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反应能力、知识结构、形象气质、职位适应度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择优选聘。 复试时,应聘者须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及各种获奖证书。 4.预录取:根据选聘条件和考核成绩,选聘工作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 五、体检及聘用 1.体检:拟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空腹到西青医院进行体检。 2.聘用:体检合格人员到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按照学院规定,聘用的辅导员实行人才派遣制)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8月3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教师招聘简章

下一篇: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聘简章[8月12日发布]

  • 占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