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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关于面向温州地区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03  点击量:67339次  分享至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充实教师队伍力量,经泰顺县编委同意,决定面向温州地区公开招聘中学教师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中学教师28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8名、物理4名、化学2名、政史8名、地理2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温州籍(除泰顺外)且温州生源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历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在校未受任何处分。

  (三)专业对口,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语文学科的要求达到二级甲等),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

  (五)参加教育实习,成绩合格。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5日—7月17日

  2、报名地点:泰顺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67582580,联系人:杨玲。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高校提供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须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等内容)、户口本(户口迁出温州前的户口本)。

  (二)考试。考试以公开说课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体检合格的毕业生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工作岗位)。聘用后的毕业生享受本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毕业生、全国重点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在县城学校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可安排在县城学校任教。聘用后的毕业生与泰顺县教育局签订在泰顺服务五年(含试用期)的协议。

  泰顺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泰顺县教育局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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