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2009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录用教师简章[2月14日报名]
发布时间:2009-02-13 点击量:63214次 分享至
根据中共相城区委办公室、相城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相委办〔2006〕39号)的有关规定,2009年相城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4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09年相城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录用工作,由相城区教育局与相城区人事局联合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相城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的对象应为所学专业与学校需求对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09年相城区生源或户籍的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2008年相城区生源或户籍的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4、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14日(星期六)9:00--14:00。
2、报名地点:相城区人力资源市场(采莲路市民活动中心东侧)。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其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学校所在摊位的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出示原件),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08年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本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2、资格审核。经招聘学校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相城区教育局2009年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3份,并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招聘学校。《登记表》可自行至相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xcqwjj.net)或相城区人事局网站(http://www.szxcrs.gov.cn)下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者限报两个岗位。
2、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3、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材料和相关资格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
4、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核
本次招聘由区教育局与人事局联合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基本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政策法规等。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考核组织部门可在组织考核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考核费100元/人次。未参加考核的考生,考核费退还。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