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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17  点击量:70109次  分享至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下称聘用办法)。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为市国土资源局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下称国土分局)下属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地籍房产事务中心公开招聘10名临聘人员,现发布公告。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进行,设立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成员由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社局)、国土分局、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特派员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 二、招聘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聘用管理 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按《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 四、报名人员资格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国土资源管理、房地产管理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其基本情况需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担保; (三)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驾驶岗位除外);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10个,其中: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办公室文秘人员2名,驾驶员1名,征地拆迁服务工作人员3名;地籍房产事务中心办证大厅工作人员4名。(详见附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3月19日8:30—16:30 (二)报名地点:四川川南人力资源市场(宜宾市商业街53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两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应聘人员担保材料及担保人单位证明(格式附后)。 (四)笔试报名费:50元。 七、招聘方式 (一)招聘方式。招聘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行政职业能力,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本次招聘笔试与面试均以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考试的成绩折合为100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 驾驶岗位不进行笔试,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驾驶员岗位招聘考试成绩=驾驶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上述招聘考试成绩和驾驶员招聘考试成绩按照计算公式算出最终结果后统一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时间安排。3月22日在四川川南人力资源市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初步定在3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体检、考核与公示 (一)体检:对拟聘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招聘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综合考核,考核情况报管委会。 (三)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三江人才网(www.ybr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报管委会审批。经批准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 十、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待遇为:试用期1400元/月;正式聘用后1600元/月,享受6000元/年以内的年终奖,用人单位按规定购买5险。《聘用办法》对待遇标准规定有调整,从其规定。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1、招聘岗位设置表 2、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3、担保人单位证明 (请点击此处下载上述附件)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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